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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英琦 《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1994,(2)
民营科技型企业是我国科技工作者的伟大创举,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产物。 陕北榆林地区属典型的贫困地区,该区民办科技始于1992年,比陕西全省起步慢4~6年,10年来不到20家,仅占全省3900家的0.5%左右。目前突出的问题是从业人员数量少、质量差,产业化程度低。存在着“四多四少”现象,即属经营流通领域的多,搞技术开发和生产的少,搞一般性技术的多,含量高的高新技术少;一般工作人员多,内行专业技术人员少;没有一定规模的多,经济效益好的少。现在,本应是发展的最好机遇,然而又处于停滞不前的地步,使人深感忧虑。 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顺应改革形势,并为满足一些有志之士的要求,榆林科协在帮助和支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他们根据中央、省对民营科技型企业有关新的规定,针对本地区上述实际情况,促使贫困地区民科事业的健康发展,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首先,要大力宣传发展民营科技企业的重要意义。 对于民营科技型企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许多人包括一些领导干部都不太了解,缺乏认识,因此做好宣传是关键。近几年全国和省里都召开过几次民营科技工作会议,并提出了很多重大举措。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科委、国家体改委《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科技型企业若干问题的决定》和陕西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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