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2.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是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三大核心内涵之一,探索构建行之有效且具长江流域特色的纳污红线管理制度体系,对于提高长江流域水安全保障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针对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的现状和特点,在深入分析长江流域实施纳污红线管理进展的基础上,阐述了长江流域实施纳污红线管理的总体构想,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对于完善长江流域水功能区纳污红线管理体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3.
生态环境需水是一个整合的新概念。根据水资源配置中提出的“生活、生产和生态”需水要求,建立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需水量的计算方法体系,包括河道内生态环境需水量和河道外生态环境需水量的计算原则与方法,为流域水资源配置确定合理的生态环境需水量提供理论依据与方法支持。根据水文法确定了长江流域河道内生态环境需水量,用定额法确定了河道外生态环境需水量,所确定的长江流域河道内生态环境需水量为3 313.8亿m3,现状年长江流域河道外生态环境用水量为13.2亿m3,2030年河道外生态环境需水量为40.2亿m3。 相似文献
4.
5.
6.
7.
我国已经初步形成水资源保护的法律系统,但由于水资源保护的认识存在偏差,综合性立法缺失,目前仍然采用资源立法和污染防治立法的二元立法模式,导致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缺乏体系性与协调性,重叠、交叉乃至冲突现象存在。同时,现有水资源保护立法的规定较为原则,立法质量不高,欠缺可操作性。为了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应当在一元立法模式之下制定专门的水资源保护法规,完善水资源保护具体制度的设计,使水资源保护的法律规范更加明确,更具有操作性。 相似文献
8.
9.
美国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湖泊、沼泽等水体富营养化的防治。介绍了美国控制湖泊富营养化的措施、法规、政策和效果。 相似文献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