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综观不可抗辩条款的发展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不可抗辩条款的价值取向经历了这样的演变过程:由缓和信任危机、扩大保险市场。逐渐过渡到以抑制保险人的道德风险、保障被保险人及受益人利益为价值目标。不可抗辩条款价值的嬗变,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它代表着保险业法治水平的不断提升。 相似文献
2.
我国保险法在人身保险中明确规定了受益人制度,而财产保险中一直未时此做任何规定,处于法律空白状态.保险法的此处空白.随着财产保险业的发展,法律缺位的弊端越来越明显.本文以保险法的此次修改为切入点,从专家学者的观点谈起,逐步引出笔者对完善保险立法的一点思考. 相似文献
3.
袁继尚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10,24(4):84-87
我国现行保险法中有关疑义利益解释原则的规定过于空泛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容易导致司法实务中的误用和滥用现象,既违背了立法目的,又不利于构建保险业健康发展的法律环境。再加上保险合同的特殊性与疑义利益解释原则的客观依据和法理基础相冲突,弱化保险合同疑义利益解释原则,构建新的保险合同条款争议解决机制,尤其注重诚信原则的运用和把保险合同纠纷确定为调解前置案件,是解决保险合同条款争议的一种新思路。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