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正> 1983年12月颁布的《钢铁工业企业统一成本计算规程》(下称《规程》)已历时15年了。多年来,本钢焦化厂炼焦成本的核算同全国大多数钢铁联合企业焦化厂一样,采用《规程》中规定的“可燃基重量和价值综合法”来计算联产品成本,即用炼焦生产包括为炼焦回收联产品共同服务的鼓风冷凝费用,计算全焦和各种联产品的综合成本,然后按“可燃基重量和价值综合法”在全焦、焦油、硫氨、粗苯和净煤气之间进行分配,以确定各种联产品的成本。“可燃基重量和价值综合法”始订于1965年,后经冶金财会学会焦化分会多次讨论、修改、补充,于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