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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月13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和谐社区发展中心、市场星报社、安徽财经网、合肥业主论坛等联合主办的“首届安徽社区事务高峰研讨会”在合肥召开,本届研讨会主题为“以物权法为基础推进和谐社区建设”,60多位知名教授、专家、律师与业主代表共同探讨研究众多繁杂的社区事务该如何解决。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海淀和谐社区发展中心)是长期以来关注国内和谐社区建设最有名气和成果最显著的学术机构,多年来它致力于研究商品房产生后带来的新的社区矛盾并提出了很多创新建议。  相似文献   
2.
改革开放后城镇化快速发展带来城市业主群体数量急剧增长,依照《物权法》有关规定,商品房小区业主群体围绕共有物权可以在自己小区红线内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管理小区一切公共事务。也就是说成立业主组织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合情合理合法不应该有障碍,但是现实中小区业主组织成立比例远未达到应该成立的要求,多年来一直徘徊在20%左右,业主权益仍然被大面积侵占。究其原因:1、开发商及其物业打压。2、政府支持力度不够甚至不作为。  相似文献   
3.
做人不做神     
备受业内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已经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多数内容与各地差异不大,我无意再作评述。只有一点非常吸引我的眼球,因为这也是本人长期坚持不懈的一个观点,那就是〈若干规定》明确提出为鼓励业委会委员提供志愿服务,有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可以根据业委会委员从事公益性工作情况按月给予适当的津贴,  相似文献   
4.
上世纪八十年代深圳特区开始住宅办公等建筑物市场商品化,历经几十年的快速发展,私人物权基本在中国人地扎根。  相似文献   
5.
<正>20年来,城市快速发展,住宅小区旧的单位管理体制退出历史舞台,物业服务融入市民日常生活。我从一名普通业主,到社区问题“达人”,再到成为安徽省物业管理协会首届业主事务工作委员会主任,多年来持续关注并参与小区治理的过程五味杂陈。小区物业服务从普及到发展的过程虽然在当下还是困难重重,但近年来在小区治理中,业主更多地“唱主角”“站C位”,运用法治力量促进物业纠纷化解,正逐渐成为社会共识。随着后房地产时代的到来,小区成为了城市治理重点,小区治理也越来越受到各方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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