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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004年3月,某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该企业后因资金紧张,遂与县国土资源局商议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企业以土地使用证为抵押向银行贷款后再支付土地出让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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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为,有所不为,“为”与“不为”的界限是法律,过则,权益得不到保障甚至触犯刑法,适则,权益方可得以实现,在《宪法》通领下,与土地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文件,就是土地在流转,开发和使用等过程中必须遵守,不可触及的“红线”.
土地市场逐步建立和开放的二十年,也是土地资产价值和效应日渐显现的二十年,然而,土地市场运行过程中出现了不少违法违规,使土地权益人权益受损的案件,其中,有的是因为政府官员或土地管理人员法制观念淡薄,直接触及“红线”,导致土地权益纠纷,有的不少事件或案件,则是因为当事人对土地法律法规及政府的理解不透或执行不力,以至在实践操作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这一现象,尤其要引起重视.
法治是土地市场健康运行的保障,土地法制宣传是一个长期任务,为此,本刊开辟《土地法苑》栏目,通过解析典型安全,宣传土地法律法规政策,渗透法制理念,解析违法行为症结,希望能够营造一个学法,守法,执法的市场法制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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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004年3月,某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该企业后因资金紧张,遂与县国土资源局商议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企业以土地使用证为抵押向银行贷款后再支付土地出让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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