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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统一国际私法的优点
徐曦哲
任铁军
高山
《活力》
2005,(2):100-100
也许有人认为法律,特别是国与国之间、不同国家公民之间的法律应该是和谐一致的,以便促进不同国家之间的交流,促进不同国家公民之间的交流和贸易。但司法实践却往往事与愿违,尤其在国际私法领域中,很多国家使用反致、识别和公共秩序保留等方式来阻止一般原则的适用,因此统一国际私法更是势在必行。虽然法律的和谐一致既有利也有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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