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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延周 《山东工商行政管理》2002,(3):12-13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是企业民事行为能力、企业信誉及规模、实力的核心标志。公司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最主要表现形式,其注册资本不实,就会造成市场经营主体“先天发育不良”,此类主体一旦“出生”,从微观上看,因其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从而构成了对相对人的利益侵害,难以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宏观上则会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它存续的时间越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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