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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案实践中出现的不知如何认定犯罪的问题
在具体办案实践中,对于采用金钱、物品方式的行贿手段的案件办案人员比较容易理解和把握。认定犯罪性质及定罪量刑的尺度上也较熟悉。但是,在认定采用有价证券行贿、用公司股份(干股)或者用上市公司发行的原始股份行贿的案件时。如何准确的认定行贿和受贿的性质等问题上就屡现撤销案件的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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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在法庭审判中,认定案件事实主要是靠证据进行的,但是实践中,一些案件发生后.因直接证据灭失或丧失获取时机。只能依靠间接证据来认定案件事实。但是,因为间接证据只能认定案件的局部事实或个别情节,致使运用间接证据定案成为一个复杂的过程。因此,在受贿案件中充分收集间接证据,使证据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就显得更为复杂.也尤为重要。一、间接证据的概念和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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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央批准.2003年以来.先后分两批在18个省(区、市)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2009年6月25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的高检会[2009]3号文件印发了《加强和规范监外执行工作意见》。2009年9月2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发文《关于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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