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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漏报损失追补确认和多缴税款的税务处理
(一)申请追补确认的预备性工作
1.收集具备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对于现金、银行存款、应收预付款等货币资产,或者股权、债券等投资资产的损失,申请追补确认的,应收集针对债务人或被投资人的、证明资产无法收回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 相似文献
2.
该文以新准则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分析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的相关因素,介绍现金流量表中该项目的填报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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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圣勇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0,(2):29-31
<正>一、相关规定及解读(一)规定1.账务处理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以下简称外币折算准则)规定:企业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应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金额;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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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规定及解读
(一)规定
1.账务处理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以下简称外币折算准则)规定:企业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应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金额;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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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及“税”,除另有说明外,均专指企业所得税。
一、相关规定和解读
(一)新税法的规定和解读
1.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和《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2号,以下分别简称88号、772号文件)规定:(1)企业以前年度(包括2008年度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前年度)发生, 相似文献
6.
企业往年发生的资产损失,按损失发生时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但由于企业漏报而未及时扣除的,按照原规定逾期不得扣除。现新税法规定可以在发现年度追补扣除并抵缴企业所得税,这一税收政策的变更涉及税收上的所得税处理和会计上的账务处理。本文以新企业所得税法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分析研究企业追补确认往年资产损失的税务和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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