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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庄头家谱>是基于清朝统治者为维护旗地制度、保证诸如皇庄、王庄、官庄以至一般旗地地主庄园的收益、保证其劳动力需要、加强对庄头的管理约束而创立的,对庄头的来源、职责、继承制度,在<家谱>中有详细的反映.庄头,一方面具有庄园主家内奴仆的身份,但同时又是庄内亲丁、壮丁们的主子,拥有对他们使役、监管、惩处的权力.本文对庄头的特殊身份地位,庄头与庄园主间与亲丁、壮丁间的利害交错和矛盾斗争,与清代旗地制度兴衰的密切联系和影响,作多角度的考察.  相似文献   
2.
(一) 雍正对于“生息银两”制度的大加整顿和大幅度地调整政策,是很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1213,《内务府、恤赏》条登载:“雍正元年(1723年)奉旨:发内库银九十万两生息,所得利银赏给八旗并内府三旗官员兵丁,以济婚丧之用”;钦此。钦遵。“议定:此项银按一分生息,所得息银,八旗满洲、蒙古,每旗每月预领银一千两,备婚丧恩赏之用。用过数目,于次月咨府,再按用过之数补给。”有些研究雍正问题的师友,对于雍正在元年对上述问题所采取的措施,评价较低,认为“这是临时性的补助,对八旗生活所助有限。”笔者不同意这样的看法。  相似文献   
3.
在厦门大学领导和中外中国社会经济史学者的关怀和扶持下,本刊走过了五年的历程。创刊伊始,我们便确立了“立足本校,面向全国,面对世界”的宗旨。即:作为一个大学的出版物,必须为发扬本校的学术优势,培养人材,建立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中心的目标服务;作为全国性的专业杂志,又必须反映该学科研究的最新成果,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繁荣中国社会经济史学,为振兴中华,实现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服务。在已经出版的20期中,我们坚持实行了这一宗旨,体现了自己的特色,积累了办刊的经验,逐渐成长起来了。在创刊五周年之际,我们邀请部分中外中国社会经济史学家撰写了一组笔谈,以资纪念。我们衷心感谢他们的厚爱和鼓励,决心进一步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把本刊办得更出色些。  相似文献   
4.
雍正在位十三年,于1735年去世,继位的是他的第四子弘历,是谓乾隆皇帝。乾隆和他的祖、父康熙、雍正,都是勤政而有作为,在治国施政等方面均有自己定见的皇帝。在他们各自的主政期间,在所执行的政策中都明显地体现着所处不同历史背景而形成的不同对策,体现着个人的政见和风格特点。其实,甚至在康熙和乾隆本人当政的初、中、后期,也同样存在着某些歧异,也处在自己的演变过程之中。  相似文献   
5.
一在研究有清一代的财政金融问题时,必然会注意到,在康、雍、乾三朝曾出现过,并一度在全国军、政、旗等系统中普遍推行过的“生息银两”制度。查考这套制度的产生,发展演变和衰败的过程,探索它的性质、内容及在不同时期产生过的不同社会效果,检讨它与清王朝不同时期的统治方针、侧重点和某些经济政策的关系,对各个时期国计民生的影响,显然是很有意义的。  相似文献   
6.
宗法制度在中国古代社会中有着长远的传统,聚族而居是当时社会的基层架构。家族,指的是同一父亲祖先的后代,父以统子,祖以统孙,有着内在血缘的联系。族内有家乘话蝶可稽者,记载着本家族的繁衍变迁、荣辱兴衰,故亦有被称为一家之史。各个家族,经过若干代,甚至千数百年的发展、历经社会经济政治、社会民俗、战乱和朝代更迭的变动,或因谋求生存而一再迁徙,族类离散,丁寡势弱,陷于式微;但亦有些家族适应于居地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且因族内具代表性的有力人物辈出,“省缨联翩,”科举鼎盛,官宦权位亨通,资产财富雄据一方,因而声…  相似文献   
7.
有清一代,从来没有实现过对采矿业的绝对禁闭政策,因为这是根本行不通的。这样做,立即就会对当时的国计民生产生重大的影响,并直接损害到清王朝的利益。但在不同地区不同矿种之间,在开放抑或禁闭问题上,确实存在极大的差异。大体说来,对云南的铜矿,甚至对其他省份的铜矿,清王朝基本上采取了开放的政策,即鼓励开采,但要加强管理,这是由于铸造钱币需铜迫切而不得不采用的一种单行办法,是不适用于其它矿种的。上节所引大量的禁矿主张,几乎都没有触及禁铜的问题,原因乃在于此。 主开派论点的核心是,对铜矿以外的其他各矿种,包括金、银、铅、锡、铁、煤、硫磺、朱砂等在内,也应该一律开放,他们主张大力发展矿业生产,视之为社会的重要经济资源、封建国家的重要财政收入,人民生活的必需,几十年来,一直要求制定并确立一种稳定的适用于全国的政策。 主张开禁和鼓励开采的多为一些有矿省份的行政长官,他们对于辖区内矿业生产的  相似文献   
8.
清代前期矿业政策的演变(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 中國封建社會在矿業政策問题上历來存在着激烈的演變 矿业,在我国封建社会,一直是一种重要的生产事业。它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仅次于农业和手工业,并且愈到封建社会后期,愈加显现其重要性。在当时,社会生活中的许多方面,例如铸造货币以作为流通手段,提供原料以制作各种工具、农具、兵器、火药以至生活用具器皿,往往都是离不开矿产的。《国语·齐语》载管仲的话说,美金(青铜)用来铸武器,恶金(铁)用来制农具,可见,对矿产品的利用是源远流长,久已被公认的。与此相适应的是,有愈来愈多的人口从农业逐渐转入或部分转入采矿业,有愈来愈多的人口经营或受雇于与矿业直接间接有关的官私手工业作坊和商业运输行业,从事对矿产品的冶炼、制铸、加工、运输、贩卖等等活动。矿业在社会生活和封建国家财政收入所占的比重愈来愈大,因之,关于如何处理有关矿业的问题,如何使之最有利于各该时期统治阶级最大的利益,就必然在封建国家的政治生活中有着更多的反映。历代封建王朝,都需要经常研讨、制定,并不断调整自己的矿业政策,这就是在浩瀚的历史文献中,有关“矿政”的议论文章、诏谕题奏,以至在各种法典则例大量充斥的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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