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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依据正由人大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商品房住宅小区内的建筑物应属该草案第六章所规定的区分所有建筑物,此类建筑物一般由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共同组成.共有部分是区分所有建筑物中不属专有而由全体或部分区分所有人法定或约定共有的部分.商品房住宅小区内的共有部分一般可分为建筑物基本构造部分、建筑物本体附属设施、建筑物基地、附属建筑物等类型.物业管理实践中,商品房住宅小区内各相关权利人针对该共有部分的使用问题往往会产生矛盾与争执.下文拟从纠纷客体角度分析住宅小区内共有部分使用纠纷的典型形态.  相似文献   
2.
业主投票权是业主对物业管理区域公共部分的利用和公共事务的管理进行表决的权利,初始投票权则指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中的投票权。如何确立业主初始投票权,《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对其仅作了原则规定,即依业主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和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但具体确定办法则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但各地规定不尽一致,故有必要对其加以归纳分析。  相似文献   
3.
<正>在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纠纷中,既有业主与开发商、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纠纷,也存在I一大量的业主与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而产生的纠纷。笔者针对后一类纠纷在宁波市选取有代表性的小区进行了专门调查,试图发现业主之间就物业使用问题在哪些方面容易发生纠纷、他们偏好选择何种方式解决、解决效果如何等问题。  相似文献   
4.
长江三角洲(以下简称"长三角")区域两省一直辖市共15个城市[1]的物业管理地方规范体系庞杂,数量繁多,而该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市场则正在以上海为核心,面临整合与统一的趋势.而物业管理服务市场的整合与统一迫切需要统一,无差别的物业管理法律制度支持.  相似文献   
5.
研究者通过对宁波市各区(市、县)一些典型物业管理区域的调查走访,共搜集了包括宁波市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慈溪市、余姚市、象山县等多个区域的物业合同样本,总计115份.在对这些合同文本的逐一分析中,研究者发现,尽管无论从国家建设部还是宁波市地方政府层面均有关于物业合同的示范文本,但现实中的物业合同首先从文本角度就暴露出诸多问题.研究者对这些合同展开文本分析,揭示其中的问题,剖析其成因,探讨相应的预防与补救策略,以期对物业服务合同法律实践具有一定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6.
[核心提示]明确划分物业管理区域是开展物业管理的基础。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具有在辖区内进行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的行政职权。为保护业主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主管部门在划分物业管理区域时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  相似文献   
7.
伴随宁波市房地产业和住宅商品化的快速发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日益成为市民衡量其城市文明程度与社会生活和谐与否的重要依据.而良好的物业管理须建立在完善的法律制度基础上,尽管宁波市物业管理地方立法目前尚能适应其物业管理实践需要,但相对于迅速发展的物业管理,其立法工作仍显滞后,本文拟通过对宁波当前物业管理立法的归纳分析,探询其中不足,以期促进宁波乃至国内各地物业管理地方立法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8.
试析现代物业管理制度在宁波新农村建设中的适用与推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如何对农村新型社区进行有效的物业管理,已成为巩固与推进宁波新农村建设急需解决的新课题。本文探讨了将现代物业管理制度引入宁波新农村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引入模式与主要内容,以及现代物韭管理制度在宁波新农村建设中适用与推广需解决的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9.
唐先锋 《现代经济》2007,(11S):29-31
引言 近年来,随着国内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和住宅商品市场的日益发展与逐渐成熟,作为“朝阳产业”的物业管理服务业在我国已呈现出逐年递增、迅速发展的局面,物业管理关系成为一种新型社会关系.走进千家万户,成为平民百姓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不可回避的现实关系,由此催生了国内的物业管理法律制度。[第一段]  相似文献   
10.
随着国内商品房市场的快速发展,商品房住宅小区在全国各地日益普及,而有关商品房住宅小区的纠纷,尤其是有关住宅小区内共有部分的使用问题的纠纷,层出不穷.从物权法理角度分析,住宅小区内的建筑物大多为区分所有建筑物1,即是为多个所有人区分所有的一幢建筑物,由专有和共有两部分组成,每一区分所有人对该幢建筑物既拥有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权,又拥有共有部分2的共有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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