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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专利法)对专利权的申请以及保护都作了相应的规定,法律毫无例外的将行政审查作为专利权授予的必经程序,对于外观设计专利,只需要满足与现有设计显著区别的特征即能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模糊的规定加上信息不对称,极易出现外观设计专利重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要解决这一弊病,首先要完善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制度,这也给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正本清源".笔者试从一起真实案例入手,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制度的完善提出构想,以进一步强化保护外观设计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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