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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刚和李玲均父母双亡,结婚二十年未育。陈刚有弟弟陈强,李玲有弟弟李力。一日,夫妇俩在一起车祸中双双身亡。留下房屋两处,价值10万元和8万元,汽车一辆价值12万元,另有现金14万元。陈强、李力为分割陈刚夫妇遗产发生纠纷。陈强认为,遗产是其哥哥嫂嫂的,而哥嫂又无儿无女,理应由弟弟继承。李力认为,陈刚老实巴交,而李玲是远近闻名的“女强人”,里里外外一把手,家业都是李一手打拼出来的,应由弟弟李力继承。双方协商不成,诉到法院。法院审理认为,陈刚夫妻财产包括房屋、汽车、现金,均系夫妻共同财产。鉴于两人一同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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