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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蒯会敏 《商》2014,(40):209-209
法律是现代社会所必需的,但其并不完美,未能穷尽和涵盖所有社会关系,任何法律在出台之后就有一定的漏洞,法律漏洞是不可避免的。应对法律漏洞,可通过立法、司法解释适用等予以解决,而立法上的途径是最根本、有效的。本文试图以立法过程中因立法者原因产生的法律漏洞即立法疏漏为对象进行分析,并总结其疏漏的具体表现形式。  相似文献   
2.
蒯会敏 《商》2014,(41):79-79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老年人占总人口比例也在不断上升,在这种形势下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日渐严峻,社会养老的压力也与日俱增。同时,在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老年人需求多元化、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养老保障体制改革等多重因素作用下,使得我国传统的养老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当前社会老年人养老的现实需求。本文试图厘清以房养老的概念内涵与外延,同时梳理以房养老的相关理论学说。  相似文献   
3.
蒯会敏 《商》2014,(41):211-211
对于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学术界存在存置论与废止论两种不同的观点。在2013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较为完善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在随后修订的新《民事诉讼法》却回避了这一争议颇多的问题。但事实上,我国现行的以私录试听资料排除规则为代表的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存在诸多的困境,这一问题是亟待解决的。  相似文献   
4.
蒯会敏 《商》2014,(40):229-229
法律是现代社会所必需的,但其并不完美,未能穷尽和涵盖所有社会关系,任何法律在出台之后就有一定的漏洞,法律漏洞是不可避免的。应对法律漏洞,可通过立法、司法解释适用等予以解决,而立法上的途径是最根本、有效的。本文试图以立法过程中因立法者原因产生的法律漏洞即立法疏漏为对象进行分析,探索从立法上预防法律漏洞产生的有效途径,以期对我国的法制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5.
蒯会敏 《商》2014,(41):214-214
对于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学术界存在存置论与废止论两种不同的观点。在2013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较为完善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在随后修订的新《民事诉讼法》却回避了这一争议颇多的问题。我国偏重追求实体正义价值的法律文化传统中,不存在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所设立的制度基础,同时我国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也缺乏对于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现实需求。因此,我们应当废除当前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由法官依照自由心证原则对于证据进行取舍。  相似文献   
6.
蒯会敏 《商》2014,(40):63-63
在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老年人需求多元化、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养老保障体制改革等多重因素作用下,使得我国传统的养老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当前社会老年人养老的现实需求。因此,本文立足于我国部分地市对于以房养老制度试点的实证考察,并通过对于西方发达国家“以房养老”制度的比较法研究,总结相关经验与教训,旨在探索出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以房养老制度,具有理论与实践的双重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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