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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郊结合部的定位与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城郊结合部不是一个孤立的土地现象,涉及经济、治安、城建、环保、土地、计划生育等等不同部门,治安混乱、建设无序、环境脏乱差、人口失控形成一个综合的社会现象,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角度看,城郊结合部集体土地管理混乱,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滥用征地权强行征用集体土地,造成土地低效利用,城市化水平上去,另一方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大量集体土地非法转用入市,或办厂或联建或出租或卖断若干年使用权或私搭乱建,造成城市建成区需要扩展的土地范围大都被农民集体建设占用,影响了城市拓展,削弱了国有土地收益,日益成为城市经济发展中不可忽视的重大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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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五常先生在《出售土地一举三得》(中国经济学教育科研网2004年9月10日)一文中倡导“出售土地既可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可减少与简化税收,而经济制度的本身又会因为土地可作为‘私产’而有一次大的、震动性的改进。所以我认为这是解决目前中国过渡性财政困难的最可行的办法”。笔者认为,张五常先生这种“以地生财”的“经营城市土地论”观点值得商榷。政府卖地在中国已成为公害土地资本化转变,本是经济社会政府参与引导、市场利益主体合作博弈的自发演化过程。我们不解,“经营城市土地论”提出者为什么会不满经济社会的自发演化过程,而要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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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事物发展都有着自身规律,小城镇发展也不例外。“以地生财”只是小城镇发展的外部因素,离开工业化时代资本、土地、人力等生产要素市场发展的内在推动力,脱离小城镇的力所能及的综合经济实力,单纯指望“以地生财”做大小城镇,建起的有可能是沙滩上的楼阁,而且很可能因为迫于建设资金短缺的压力去追逐土地利润的最大化,从而提高了农民进小城镇的门槛,把大部分农民拒之于小城镇门外,结果是“以地生财”建了镇,又“以地生财”关了门。与其靠小城镇“以地生财”积聚资金,不如依法赋予集体土地所有者完整的土地产权,放开集体土地非农建设用地的流转,保障农民长期而稳定地土地使用权,真正让集体土地所有享受、支配自己的多方面的土地财产权利,进而推动农村现代产权制度的建立,并通过更大的市场更有效地积累资金和配置资源,从而推动农村工业化发展,并从根本上把农民从依赖土地的传统社会保障体系中解放出来,为农村城市化的长远进程奠定坚实的体制和经济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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