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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基于珠三角等存量地区当下规划管理面临的困境,探讨增量扩张与存量调整两种导向下规划模式的差异,为生态文明时代存量调整型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提供参考。研究方法:文献研究法和案例归纳法。研究结果:(1)在存量地区,传统的规划管理模式与内涵式优化、市场配置资源、多元主体治理等空间逻辑不相适应渐渐显现;(2)珠三角作为高强度开发典型地区,规划模式正发生从“增量扩张”到“存量调整”的转变,在规划编制各环节关注土地产权与土地价值协调,将规划与土地管理相融合,在推动存量调整优化中注重全链条政策支撑;(3)提出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体系内推动存量空间调整的规划策略,形成“时空统筹+空间腾挪+土地连片整备+权益价值再平衡”等促进存量调整实施的政策支撑机制。研究结论:生态文明时代,以存量调整为主的高强度开发地区需把握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契机,探索动态治理的存量调整型国土空间规划模式,在编制和实施中关注规划对空间权益的分配与再分配及土地价值再平衡,重视存量空间调整实施过程中政策机制的支撑与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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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解析各层级国土空间规划行使的“域权”及规制的“地权”,从省级、城市两个空间尺度解析广东基于“地权”“域权”考量下的国土空间规划探索,为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践提供参考。研究方法:历史分析法、案例研究法。研究结果:(1)对土地实施用途管制本质上是对土地承载的各种权益即“地权”的规制。(2)基于对土地权利的界定和管理,空间规划成为不同层级政府代表国家行使配置和管理“地权”的公共政策,不同层级的空间规划单元享有特定的“域权”。(3)广东从省级、城市两个空间尺度,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探索统筹不同空间尺度的“域权”,以通过提高政府在配置资源中与社会需求的匹配性来协调自然资源与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研究结论:(1)国土空间规划对“地权”配置起决定性作用,涵盖政府与政府、政府与土地权利人、土地权利人之间的空间发展权益配置。(2)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基于对“地权”的界定和保护的原则下,凝聚不同空间尺度“域权”的力量,以实现保障国家安全、满足国家发展需求、促进资源资产增值“三大目标”。(3)基于广东实践,省级“域权”重点是贯彻落实国家意志,构建保护与发展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协调空间资源总量与布局;城市“域权”重点是优化调整城市功能空间组织,协调好政府、社会、市场利益及土地使用权人的空间价值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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