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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财税字[1996」49号文件精神,从1996年6月1日起,国有粮食企业销售的非政策性粮油、粮油加工企业加工非政策性粮食取得的加工资以及国有使食部门其他经营用章征收增值税。笔者就如何把握政策界限,准确提作增值税的问题,结会$院颁占议备件四九社一、周村存钻进项税问的确认倒:江农村粮站1996年5月底扭动存货为85万元,其中食用某油6,5万元,加工副产品油懂、碎米1万元(其中政策性代加工收回。6万元),库存其它商品(尿素)05万元,包装物1.l万元,抵值易耗品1.9万元。试确认其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都倾.说明:1、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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