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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区域和城市规划及管理的做法和对我国开展主体功能区划的启示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我国主体功能区划分及其分类政策研究”课题组,于9月20日到10月1日期间前往加拿大和美国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考察了解美国在区域发展和城市规划方面的做法,寻求对我国主体功能区划工作的一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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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市县“十二五”规划重大问题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十二五”规划应从规划背景、内容和方式3方面把握3次产业的发展特点和趋势,进一步提升消费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更加重视就业、社保等领域的政策和资金投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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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特殊监管区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经济区,在我国发展加工贸易、保税物流、港区联动、体制创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载体和窗口作用,对于我国的国际经贸合作和对外开放具有重要的探索和示范意义。系统分析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发展状况、区域分布以及存在的问题,厘清新形势下整合发展的思路,对于今后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非常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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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生态环境保护
(一)海域生态环境保护
海峡经济区海岸线较长,海域面积较大,沿海地区分布着众多的人口、城市和产业,是海峡经济区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区域。因此,应坚持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原则,加强深水港岸线、海域和后方陆域资源统筹规划和岸线资源开发有序推进。合理布局海洋生产和生态岸线,严格控制沿海滩涂围垦规模和区位,维护海域生态功能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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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用单一指标多阶段逐级评价方法、目标—条件—因素约束评价法和分类分级评价法等科学方法,以七个步骤构成技术路线,选择地级单位作为基本区域单元,对国家层面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的划分方法进行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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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横向生态补偿制度是为实施横向生态补偿而建立的一系列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的总和,是对补偿主体、补偿对象、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监管评估等核心内容作出的规则性安排。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以及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制定完善生态补偿等领域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系统分析横向生态补偿内涵和特征的基础上,提出公共物品理论、产权理论、生态产品价值理论、外部性理论、法治理论是确定补偿主体、补偿对象、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监管评估的重要理论基础。围绕"谁来补、补给谁、补多少、如何补、如何管"等核心内容设计了地区间横向生态补偿制度框架,研究提出要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通过合理确定生态受益区范围明晰补偿主体;按照"谁保护谁受偿"的原则,通过完善"四权分置"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明晰补偿对象;以边际成本法和双方博弈法为依据,确定科学合理并且现实可行的补偿标准;综合运用公共政策手段和市场手段,探索灵活多样的补偿方式;以公平公正公开为主要原则,建立多元参与和双向对等的监管评估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本文还提出了实施横向生态补偿制度的相应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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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03年土地市场秩序整顿为契机,我国进入了进一步严格控制和管理土地开发和利用的新阶段。即将实行的土地督察、省级以下土地部门垂直管理、严格用地预审等制度,表明今后土地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土地政策将成为政府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一)严格按照土地利用规划和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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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我国当前产业发展面临的国内外新形势,结合三峡库区特殊的自然资源条件和承担的重要功能,分别针对传统工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明确各自的发展思路和重点,最后着眼于加快培育和提升三峡库区现代制造业的竞争力,从产业链条打造、产业园区布局、产业规划引导、产业目录指导、“微笑曲线”提升等方面,提出相应的战略举措和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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