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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资关系乃为社会关系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在现代社会与经济活动中具有相当广泛的群体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劳资关系其实是个依存相关、互利合作的共生系统,起核心价值理念应是强调社会合作,并在社会合作中倡导、发展劳资双方的共同利益,而非进行"社会阶层"、"社会分层"的划分和利益阵营的立法设定。只有基于公平正义的原则,一体平等地重视并促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两个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合作稳定、关系和谐和利益交换,尽量减少社会矛盾,有效避免社会风险,才能真正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2.
《劳动合同法》在表明构建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同时,又明确宣称保护劳动合同之一方权益,其所表现的立法倾向,不仅在法律上有可商榷之处,且不符合劳动价值理论,也违背了马克思关于劳动力作为商品的经济学原理,更不利于我国扩大就业渠道,政府促进就业之基本经济政策的落实。  相似文献   
3.
樊成玮 《特区经济》2008,(4):248-250
规范的物业管理是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和谐社区的核心因素,由物权派生的业主自治管理权的切实落实并有效维护,是搞好物业管理的前提条件。但现行《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大会成立所设定之前置障碍,其实是立法者在对业主进行“无知”推定、“有错”推定的思维范式下所犯的“行政依赖症”的通病,应予修订;而在物业服务收费之财产权归属方面规定不明,更是导致现实生活中“立法性纠纷”产生的重要因素。因此,建议通过立法设立物业管理基金制度。  相似文献   
4.
樊成玮 《特区经济》2010,(7):231-234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社会稳定之要,因而也是各级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然而我国就业形势不容乐观乃是不争的事实。要解决就业问题,根本的前提是立法导向当应明确劳资关系的本质是共生共存的关系,相生互利的关系,而非相反。无论是立法还是政府的任务应是扶持、保护用人单位生成壮大、健康发展,培育就业土壤,广开就业门路,把充分就业作为解决社会问题的优先目标,尽可能地为劳动者造就实现其劳动力商品价值的机会则是真正保护了全体劳动者的根本利益。  相似文献   
5.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基于对法条的各自理解而研究对策、采取行动;专业人士、公众媒体站在不同的立场提出观点、加入争论。一部良法是要有效解决业已存在的社会矛盾,平衡不同阶层和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还是要制造新的社会问题,甚至挑起利益冲突?一部善法是令全社会得以明确理解和共同遵行,并能经受社会实践的检验,还是违背法治原则,预设立法倾向,引致社会的普遍误解?本文就此结合现实社会状况,针对条文内容进行理性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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