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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甘肃省消费者协会突破各种制约,克服重重困难,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在日常的投诉监督工作中扎实推进,完成了全年10543件的投诉案件受理调解,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468002元。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同,得到了党政部门的认可,同时,也受到了社会公众的好评。在中消协组织的2006年度“工作创新奖”评比中,省消协从全国脱颖而出,获得一等奖,位列9个获奖单位之首;  相似文献   
2.
1987年11月20日,甘肃省消费者协会成立。省消协成立之初,正值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召开不久,党中央提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省消协适时地把工作重点放到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治理和整顿上来,并围绕这一重点履行消协职能。时任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飞青同志强调指出:“甘肃省消费者协会一定要在十三大路线的指引下,迎头赶上,在深化改革中求实创新,开拓前进,急起直追把工作做好。”1998年,曾任甘肃省委书记的李子奇同志在担任甘肃省消费者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名誉会长时讲到:“省消费者协会积极参与行政监督部门对市场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开展了打假治劣,开展了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开展了咨询服务,开展了消费调查和消费教育,受理调解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投诉,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消费者协会的确是一个无偿为人民服务的组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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