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8篇
  免费   0篇
财政金融   13篇
计划管理   3篇
贸易经济   1篇
经济概况   1篇
  2016年   2篇
  2015年   6篇
  2014年   10篇
排序方式: 共有1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250 毫秒
1.
对于新三板企业而言,挂牌之前多为民营企业,个人用非货币资产出资行为较为普遍,那么个人用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是否应征收个人所得税,在之前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的税收政策都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2.
叶红  张博  吴媚  陈莹 《涉外税务》2015,(2):10-13
2015年2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以下简称"7号公告")。这是自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发布《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以下简称"698号文")以及2011年发布《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4号,以下简称"24号公告")以来,再次就境外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行为的征税问  相似文献   
3.
正一、各项补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将企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纳入职工福利费核算范围,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而《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  相似文献   
4.
正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没有给企业所有者分配且尚未指定用途的税后利润,是所有者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留存一定量的未分配利润,为生产发展提供一部分自行安排使用的积累性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司未来的发展潜力。但随着税后利润的积累,我国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账面呈现出未分配利润"肿大"趋势,并且逐渐成为自然人持股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其主要动因就是逃避分红所承担的20%个人所得税。对于越来越大的未分配利润,一些企业在利益驱动下,采取了违法乱  相似文献   
5.
法规选登     
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为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调查巡查"等10个项目不再采取进户方式。现将《第一批取消进户执法的项目清单》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见表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4号2014年3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二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决定,现发布《第二批取消进户执法的项目清单》。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见表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5号2014年3月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为支持水电行业发展,统一和规范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6.
咨询服务台     
《税收征纳》2014,(12):26-27
自卸式垃圾车能否免征车辆购置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卸式垃圾车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3号)规定,自2014年8月28日起,自卸式垃圾车不属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纳税人购买自卸式垃圾车应按照规定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哪种类型的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须提供出口货物收汇凭证?  相似文献   
7.
正为减轻小微企业税负,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明确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此后,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又先后发布《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49号公告)和《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3]24号),对财税[2013]52号文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但企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该政策仍存在很多模糊的认识,需要进一步厘清。  相似文献   
8.
《中国工会财会》2015,(1):64-6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现将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9.
《财会学习》2015,(3):6-7
政策背景
  我国经济长期保持高速增长,经济发展的红利和相当一部分财富累积到了不动产、股权等财产价值中,这些巨额的资本增值形成了我国非常重要的跨境税源。一些非居民企业将直接转让我国财产的交易包装成间接转让交易,从而规避缴纳我国企业所得税。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以下简称“:698号文”),首次明确了对于此类问题的反避税管理。698号文仅规定了一般性的指导原则,国家税务总局又相继发布了《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4号,以下简称“:24号公告”)和《关于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2号,以下简称“:72号公告”),对698号文的部分条款予以补充和完善,且72号公告废止了698号文第九条规定。  相似文献   
10.
最新法规     
《税收征纳》2015,(1):39-42
国家税务总局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12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2号)《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14年11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度第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2014年12月2日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一般反避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