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4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从完善股东权利角度谈中小股东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我国企业改制过程中,多数采用职工认购公司股份的办法,因而企业职工成为中小股东的主体。如果他们的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其生产积极性无疑会受到影响,企业改制的目的能否真正实现有很大的疑问。而我国现行公司法有股东权利条款的缺陷导致股东在行使权利时遭遇障碍,使对中小股东保护的立法精神落空。因此,应该从完善股东权利条款出发,使中小股东积极行使权利,从而真正释放企业活力。 相似文献
2.
《中州审计》2003年第2期刊登的《“盐库”里挖出“小金库”》这篇文章,我们连读了三遍,读后感触颇深。一方面对沁阳市审计局同仁的无私奉献和敬业精神深表敬佩,另一方面对审计同仁的艰难工作历程犹如身临其境,对审计工作中存在的无奈深有感触。可以说,读了这篇文章后我们的心情非常沉重。从文章中介绍的情况来看,审计同仁克服种种困难进行内查外调,虽然历尽千辛万苦,查出了不少疑点、线索,诸如核对交款单发现一张交款单少交4000元,询问有关人员发现账外存放升溢盐销售款3.64万元,房屋租赁收入7000元,以及到省内、省外一些地方调查等,但这些… 相似文献
3.
《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和维护金融稳定的需要,可以建议银行业监管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建议检查权。但法律对建议检查权的内涵、行使主体,行使时机和频率,行使步骤和程序等并没有加以明确,由此引发了各界对人民银行行使建议检查权的思考和讨论。通过一年多的法律实践以及多方调研,我们认为:建议检查权的行使主体不应局限于人民银行总行,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同样应当享有对同级银行业监管机构行使建议检查的权力。建议检查权的行使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套严格的制度及程序基础上,正确、谨慎、有限度地行使。 相似文献
4.
通常认为,银行监管从中央银行分离之后,中央银行就不再具有金融监管职权。实际上,这是对中央银行职能转换的一个误解。现阶段,我国的中央银行依然保留适当的金融监管职权,为货币政策的宏观调控而服务。中央银行保留适度的金融监管职权就是为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检查监督权,分三个层次:一是直接检查权,即针对下列行为有权对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监督, 相似文献
5.
当前我国税案频发,而打击乏力。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税收执法体系特别是狭义上的税案行政执法和税收司法体系在衔接上存在脱节。必须从制度改革出发,在根本上改变当前各自为政的局面,建立一个完善、统一和高效的税收执司法体系。 相似文献
6.
7.
目前,国家赋予财政监督检查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一定选择余地的执法处理权,其中,相当一部分自由裁量权幅度较大。从近几年的情况看,财政监督检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方面有了很大进步,但由于多种原因,也有不少问题亟待解决。 相似文献
8.
9.
10.
财政监督检查权是财政监督部门履行职责的一个重要手段,事关财政监督工作质量和层次。当前,财政监督机构在行使监督检查权时存在诸多问题,影响了财政监督质量,进而容易诱发财政监督风险。本文在分析了专员办行使监督检查权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规范专员办行使监督检查权的对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