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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飞颖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4):24-25
本文通过分析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提出我国应建立破产犯罪罪名体系,并具体分析了破产犯罪罪名和立法体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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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死刑立法是指单位犯罪中自然人的死刑立法。我国刑法中单位犯罪死刑立法涉及19个罪名,包含两种立法模式:同等原则与区别原则。文章认为应采取同等原则的立法模式,但不赞同单位犯罪中为自然人配置死刑。建议取消刑法中13个单位犯罪的死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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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了交通肇事罪的具体内容以及如何处理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但并有将肇事后逃逸行为罪名化。最高人民法院针对此问题进行了解释,也没有达到统一分歧的效果,使司法实践中准确认定惩处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带来了诸多不便。为了弥补这种缺陷更好地保护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有必要将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在刑法条文中犯罪化,制定独立罪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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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佩芬 《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2):22-27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走私犯罪已历经《刑法修正案(四)》、《刑法修正案(七)》、《刑法修正案(八)》共计七个条文的三次修正,所反映出的立法不完善可见一斑。目前走私犯罪在体系结构、罪名设置、量刑规定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建议以各种走私犯罪行为所危害的社会利益及其危害程度,作为规范走私犯罪结构体系的前提与依据,完善罪名设置,均衡刑罚配置,保障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实现。《刑法修正案(八)》取消走私犯罪4个罪名的死刑适用尤其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死刑废除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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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金融刑事立法活动呈十分积极的态势,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司法实务部门对金融犯罪新罪名的适用却相当谨慎。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刑事立法与司法错位,导致法律虚置现象;犯罪构成要件不甚明确,立法技术有待提高;刑事政策宽容,司法非犯罪化;金融刑事司法人员专业素质的局限性等等。推进金融刑事司法工作,保障金融市场健康发展需要做到:协调金融刑事立法与司法,注重立法效绩,加强司法人员专业素质培养,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探索金融刑事司法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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