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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一是民办非企业职工有法可依; 二是违法不签合同单位须付双薪; 三是续订“无固定合同”的劳动者有权做主 四是1年期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相似文献   
3.
《邮电经济》2007,(1):54-55
《人民邮电》报道:6月5日,中国移动“飞信”业务结束长达11个月的试用期,正式“转正”。中国移动对该项业务寄予厚望,欲将其打造为以即时通信为基础,集游戏、音乐、视频、网上营业厅等多项服务于一体的综合移动通信服务平台。  相似文献   
4.
如何使新员工迅速适应工作的要求并有效控制新员工转正的质量,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关键环节。以往传统的做法是:新员工进入企业后,一般都有3-6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结束以后,都要进行转正考核。但是,企业的转正考核大多做得不理想,经常有转正后不久被辞退的员工。我们常常会将把不住转正考核关的责任归结为直线经理,然而事情却并不那么简单。一、传统试用期管理思想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传统的试用期管理本身存在设计思想和操作的双重问题。操作上的问题集中反映在三个方面:1、企业往往把试用期管理的主要功能,定位为新员工的甄别的延续…  相似文献   
5.
韩健 《新智慧》2007,(8):28-28
大学毕业那年,我应聘到广州一家很有名气的四星级涉外大酒店的餐饮部当服务生。试用期的基本工资为1500元,这在当时已超乎想象了,因此我十分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一直表现得很出色。[第一段]  相似文献   
6.
试析我国企业年金投资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铮 《发展研究》2006,(6):58-59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员工。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员工共同缴纳。企业年金不能代替员工的基本养老保险,更不是企业年底给员工发的奖金;它是国家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员工退休后的生活而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  相似文献   
7.
唐为民 《人力资源》2007,(6S):40-41
“公司的人员流动过快,试用期刚过,能够留下来的人也没有几个了!”“求职信一大堆,在这么多人选中,如何才能为公司找到最适合的人才呢?”“部门主管常常抱怨新进的员工总不能融入团队.如何才能早些预见到?”相信很多HR工作者都曾遭遇过以上问题和烦恼。虽然简历筛选、笔试和面试等传统甄选方法仍普遍被一般企业所使用.但想要在短短的几十分钟之内判断一个人是否适用.若没有科学方法辅助。实在有点像是在赌博。  相似文献   
8.
曹真 《现代商业》2012,(29):93-94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现行《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法律规制,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方面做出了改革式的规定,进一步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文明确阐述了试用期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描述了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对试用期员工权益的损害行为表现以及原因,浅析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员工权益保护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  相似文献   
9.
于鸿雁 《活力》2010,(6):149-149
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法规定的可以特殊约定的内容之一。 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时,依照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特别约定的一个可供当事人双方互相考察的、合同解除条件亦无严格限制的期间。  相似文献   
10.
试用期员工应该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权利:依法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和医疗期待遇的权利;享有劳动保护的权利;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针对目前试用期员工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如企业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企业单方面延长试用期限等,应采取建立明确的试用期考核标准和录用条件并落实、将最低工资标准公示并及时更新、解决试用期员工社会保险问题、合理确定试用期的期限和次数及试用范围等措施,以不断完善企业员工试用期的权益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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