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472篇 |
免费 | 6篇 |
国内免费 | 1篇 |
专业分类
财政金融 | 118篇 |
工业经济 | 6篇 |
计划管理 | 75篇 |
经济学 | 51篇 |
综合类 | 61篇 |
运输经济 | 2篇 |
贸易经济 | 97篇 |
农业经济 | 8篇 |
经济概况 | 61篇 |
出版年
2023年 | 7篇 |
2022年 | 7篇 |
2021年 | 3篇 |
2020年 | 7篇 |
2019年 | 6篇 |
2018年 | 3篇 |
2017年 | 9篇 |
2016年 | 7篇 |
2015年 | 14篇 |
2014年 | 33篇 |
2013年 | 22篇 |
2012年 | 40篇 |
2011年 | 46篇 |
2010年 | 48篇 |
2009年 | 48篇 |
2008年 | 48篇 |
2007年 | 30篇 |
2006年 | 17篇 |
2005年 | 26篇 |
2004年 | 20篇 |
2003年 | 13篇 |
2002年 | 8篇 |
2001年 | 10篇 |
2000年 | 3篇 |
1999年 | 1篇 |
1998年 | 3篇 |
排序方式: 共有479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陈洪平 《当代经理人(中旬刊)》2005,(3)
权益侵害不当得利为非给付不当得利之最重要类别,由德国判例所创。用于因自己之行为使他人蒙受损失,获得不当利益之均衡,然而,如何判但此处的“不当”利益,在法律上如何适用权益侵害不当得利,不无疑问。本文拟就权益侵害不当得利理论基础,构成要件及其与侵权损害赔偿的关系作一简单的探讨。 相似文献
3.
李莉娜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5,(2):66-70
与许多私法制度一样,不当得利最早起源于罗马法,并被称为condictio。设立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确认财产移转过程中获利的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与正当性。一旦财产之取得被确定为不当,受有损失之一方即获得返还请求权。 相似文献
4.
赵东宏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6):53-54
文章认为,从票据当事人之间利益均衡的要求和票据法促进票据权利的流通、转让的要求,以及整个票据法体系所追求的效率、公平等价值目标而言,利益返还请求权的设置都是不合理的。 相似文献
5.
万楚雄 《企业管理(北京)》2002,(3):86-87
产品责任是侵权民事责任的一种,是产品在消费过程中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所引起的民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产品质量法>第41条、42条分别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6.
一、公司法债权人异议权内涵释义债权人的异议权是指公司在设立和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法定情事下而对此提出异议,并请求法院或主管机关予以解决,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民事权利。公司法上债权人的异议权与普通民商法上的债权人的撤销权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债权人的撤销权为债的保全之一种,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二者都是债权人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方法,且都是在债务人实施有损害于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时。但二者区别明显:首先,前者为特别商法(公司法… 相似文献
7.
刘国森 《广西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22(1):85-87,106
现行民事诉讼法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存在诸多不足,施行以来受到不少学者的批评;为此,有必要对其重新确立其立法宗旨,重新设计定位。如以终极价值“公正”放在首位,以保护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把传统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细分为被告型第三人和辅助性第三人,会更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完善我国的民事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8.
公司合并中对债权人的保护是规制公司合并行为的重要内容,我国公司法对此也已有相应规定,本文试从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保障以及公司合并对债权人的影响出发,分析现行法律关于公司合并中对债权人保护的规定与不足,就公司合并时享有清偿或担保请求权的债权人范围的确定及公司违法合并后对债权人的保护两方面问题对公司立法提出一些看法和建议. 相似文献
9.
正2013年修订的《商标法》新增设了三年不使用抗辩制度。其具体内容为: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 相似文献
10.
《中国商贸:销售与市场营销培训》2017,(2)
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享有的法定权利,该项制度的设立也成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但由于相关法律规定不够完善,导致该项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异议股东"的范围存疑、"主要财产"的认定标准不明、公司收购股权的"合理价格"难以确定以及适用情形范围偏窄。本文在对该项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之后,提出了对这一制度的相应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