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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大法学派鼎立,各个小法学派混战的局面下,统一法学的出现无给了法理的发展一个新的启示。"法律是一个结构复杂的网络,而法理学的任务就是要把组成这个网络的各个头绪编织在一起。"我们需要"在利用人们过去所做的一切贡献的基础上,建立一门综合法理学。"[1]作者通过背景分析,功能介绍,试对博登海默的统一法学思想进行浅层述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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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中国"中庸"思想的文化传统,在学习西方的过程中,我们很容易的对西方的文化与学术进行某种调和,使得原本完全对立的学术观点在中国这块“土壤”,一下成了“一家人”。西方的综合法学派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中庸”的观点,我们在学习这派观点的时候,很多时候简单的将其与目前中国学术界盛行的“中庸”观点等同视之,其实两者有很大的不同,同时这两种观点也只是“百家中的一家,百花中的一朵”,而且这两派观点的重心在于“调和”而不是“争鸣”,所以在中国法学仍然没有摆脱“幼稚”的阶段,过多的提倡这种观点与方法,必然会阻碍中国“法学”的学派发展与法学自身的成熟.在这个基础上,作者认为我们法学界相较于“和平”,更需要“战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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