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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相互承认民商事裁判是指,承认不同法域的法院裁判在确定当事人的私权的效果上与本法域的法院作出的裁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目前,两岸之间尚未就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民商事裁判的相互承认与执行问题达成相关协议,实践中两岸双方都是依据各自的单方面规定来决定是否承认与执行对方作出的判决。由于两岸民事诉讼制度的具体规则不尽相同,双方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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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6,(5)
外国法查明制度关系到特定涉外案件的法律适用。实证研究表明,即便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及其配套司法解释出台之后,我国法院的外国法查明与适用状况也未获大幅改观。症结主要表现为:涉及外国法查明的案子数量较少;外国法查明方法几乎均为当事人提供和外国法专家提供;最终成功查明并适用外国法的案件更是屈指可数。统计数据表明,外国法查明制度失灵的核心症结并不在法律规则本身,而在于外国法查明配套制度存在不足。结合法经济学分析,个案中外国法查明成本过高是外国法查明制度失灵的症结所在。因此,降低外国法查明成本才是解决外国法查明制度失灵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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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的查明是正确适用外国法的前提。但是作为国际私法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外国法的查明在我国经常被忽视,立法及司法实践在此问题上均暴露出不足与混乱;①无法查明时"适用与外国法律类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一规定不慎妥当。②外国法查明的责任归属问题。③查明的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确定。④外国法查明能否当事人主动提供外国法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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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制度或者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是指在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中,根据法院地的法律适用规范指引,在本应适用某一外国法作为裁判案件的依据时,发现适用外国法与法院地国的重大利益、基本政策、道德的基本观念或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时,排除外国法适用的一种保留制度。在涉外经济合同领域,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经常被用于排除外国法的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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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的查明是审理涉外案件的必要程序,是正确适用外国法律的基础和前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对外国法的适用和查明做了比较明确的界定,不乏创新之处,但也存在一定的弊端。本文以论述外国法的查明为主线,希望能做出一些有益的探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