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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今年第四期《创业参谋》栏刊登了山东刘玉伟培育奶瓶鱼创业的故事。在他之后,已有不少人利用这一项目走上创富之路,这里就是一例。——编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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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辛苦苦将一个孱弱的孩子养成一个强壮的成年人,眼红的亲生父母找上门把“孩子”领走了,你说养父母冤不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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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出生之后被养父母收养,到21岁时与好友史蒂夫·沃兹尼亚克在自家车库里成立苹果电脑公司,再到与苹果公司的纠葛,最终被癌症夺去生命,乔布斯走完了传奇一生。童年时,他发誓要做一个"颠覆宇宙"的人。后来,他真的做到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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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师您好,我是一名自由职业者,平时以写作和摄影为主,收入还可以,但时高时低,平均年收入40万元。支出方面,每年和妻子旅游花费大概10万元,赡养父母5万元,日常花费5万元,每年能结余15万-20万元。另外,还有房贷60万元未还。结余的钱或者存做活期,或者让好友拿去投资基金,自己很少过问。保险方面也是一片空白。随着财富的逐渐缩水,紧迫感逼压而来。请理财师帮我想想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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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新晃侗族自治县某乡村民吴春莲有两个儿子,如今他们都已分家生活。1992年,在村委会主持下,吴春莲老两口和孩子们达成“分家协议”,规定:大儿子负责赡养父亲,二儿子负责赡养母亲吴春莲,各自将老人养老送终,互不相扰。1998年吴春莲的老伴因病去世,丧事都是大儿子操办的。2004年1月,吴春莲患病住院治疗花医疗费5000余元,由于二儿子家经济拮据,单独负责她的生活及医疗费用遇到了困难。于是,她要求大儿子出一部分钱,可大儿子却对吴春莲说,“分家协议”明确他只负责赡养父亲,吴春莲应由老二赡养,不同意承担吴春莲的医药及生活费用。吴春莲无奈,于2004年5月将两个儿子告上法庭,要求两人共同承担医药赞,并共同赡养她。法院根据情况作出判决:吴春莲的医疗费5000元,由大儿子负担150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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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扬子晚报》的这则新闻图片上的主角,名字叫陈芳媛,是一个来自安徽的漂亮姑娘。她一生下来,似乎就命运多舛,是养父母抱回来的“弃婴”。然而她也是幸运的,她的养父母对她比亲生女儿还要亲,给她穿好的,用好的,让这个没有亲生父母关爱的小女孩在另一份温暖中健康成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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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黑龙江省养父母的生活,特别是在日本遗孤归国后的生活进行实地调查,是对战后日本遗孤问题研究的深化发展,不仅具有史料意义,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