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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碳汇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我国《森林法》中原有的植树造林制度、封山育林制度、退耕还林制度、森林分类经营制度、森林采伐制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森林碳汇交易制度对扩大我国的森林面积,增加森林碳汇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其都不是以保护生态环境,增加森林碳汇,应对气候变化为出发点,故而使得我国当前的《森林法》对通过森林增汇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法律制度还存在着诸多的不足及缺陷,应通过《森林法》的修改,完善我国各项森林增汇法律制度,充分发挥《森林法》在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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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立法背景的变化,立法指导思想需更新,有必要对我国现行的《森林法》进行修改。修改《森林法》应坚持社会公益性、可持续发展、行政手段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确立其林业基本法地位,完善其具体内容,做好与相关法律的衔接以及与国际法的接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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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陆续颁布实施,现行的《森林法》作为调整我国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关系的基本法律,已经不能很好地反映我国林业法制建设的最新成果,不能有效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森林渤的修改是一项极其复杂而严肃的立法工作,不仅涉及对修改方向的把握,而且涉及对修改内容的明确;不仅涉及对具体条款的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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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经营制度是《森林法》的基础性制度,而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制度化则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森林法》修改中,森林经营理念、森林分类经营、森林采伐限额、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森林生态补偿等问题成为关注焦点。从建设"美丽中国"的时代要求来看,森林可持续经营是谱写"美丽中国"的森林篇章,其制度设计应当服从生态文明制度的整体设计。因此,实现森林的可持续经营,应当成为《森林法》修改的基本任务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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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林权制度是以《宪法》、《民法通则》和《森林法》为主体建立的。林权制度应以物权制度为基础进行类型化、具体化,而目前《森林法》正在修改中,所以这应该是完善林权制度的一个难得机遇。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了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所有权、林权转让与抵押、林地征用或占用的补偿等,这为林业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从而也为林权的物权化奠定了法律基础。所以,研究物权法对我国林业相关制度的影响,对推动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以及指导当前集体林业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