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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根据客户要求购进一套运营设备租给客户使用,运营设备折旧年限6年-8年,租赁期2年-3年,租赁期满后公司按残值将设备转让给对方,请问该行为是属于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行为,如何缴纳增值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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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楠郡项目"是成都市粮食局"十二五"期间粮食物流体系建设的重点工程。从长远的商业运作来看,建设后的物业将面向社会对外招商租赁。而在订立和履行租赁合同中都潜在一定风险,特别是标的物的长期租赁,风险将更大,如何防范其中的风险就应该认真对待。笔者认为,在方兴未艾的租赁市场要做到国家权益有保障,企业经营有效益,就必须从法律的特征上弄清楚租赁交易中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和义务,就必须从法律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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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将拥有产权的、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闲置设备时,通常是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按期收取租金。租金收取的时间可能是租赁业务开始,也可能是租赁业务结束,更有可能在租赁期间。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企业还会根据情况,临时改变原有约定,通过协商,预先收取若干期租金。企业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不同的会计和税务处理。本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结合《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国税函[2010]7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运用具体案例,对企业闲置设备出租的会计与税务处理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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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修山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5,(2):13-14
<正>一、文本第十八条: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二、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应收融资租赁款"作为资产项目应该代表未来实在的现金流,但根据准则中的相关内容,其中的"初始直接费用"部分显然不存在未来的现金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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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担保余值发生变动时的处理未担保余值,是指租赁资产余值中扣除就出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以后的资产余值。由于环境的变化,未担保余值在租赁期内可能发生变化,所以这部分余值能否收回,没有切实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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