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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5年8月12日.安徽省滁州市工商局南谯分局,应当事人申请,解放思想,为农民宇尔兵和胡大民两人颁发一份企业名称为“滁州市南谯区绿园蔬菜经济合作社”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蔬菜种植、销售”。为深入了解这个农业合作社的真实情况,最近笔者进行了专题调查,农民的实践给了我们很多真知和有益启示.也提出了值得探讨的深层问题。  相似文献   
2.
市场准入是政府对经济实施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准入管理制度,主要是由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对申请人是否具备市场主体资格并有能力从事经营活动进行审查核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其经营事项和范围给予批准和许可的一系列制度。其中,企业法人登记与经营资格登记是市场准入的重要制度。我国执法实践证明,企业法人登记与经营资格登记应适当分离。  相似文献   
3.
敖斌 《企业经济》2006,(6):178-180
司法实践中,有限责任公司陷入不能继续存在状态时,公司股东往往在宣告公司解散后(有的情况下没有宣告)即下落不明,对内不清算公司财产,对外不清偿公司债务,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新修改的《公司法》对公司此种损害公司债权人合法利益的行为匡正不力,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亦未明确此种情形下公司债权人权利的救济途径、方式以及公司股东的法律责任。本文通过案例分析,提出了对此类问题的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4.
网络经营主体,指以营利或宣传为目的,借助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实施经营或广告行为并因此而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实体。网络经营主体准入登记是指工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网络经营主体办理准入登记,核发纸质和电子两种营业执照,并利用电子营业执照对相关网站或网页上办理身份认证手续,粘贴红盾标志和显示登记信息。全面开展网络经营主体准入登记是工商职能之要求,是时代发展之需要。工商部门开展网络经营主体准入登记,将会极大的促进网络经济的诚信建设,有利于网络经济的规范发展。[第一段]  相似文献   
5.
拖拉机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按照国家对拖拉机生产企业的规定,拖拉机生产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之后,应将其生产的拖拉机车型经技术监督部门和农机部门检验合格,发放“两证”(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销售。未取得“两证”则不得进行拖拉机生产、销售活动,否则就是违法行为。潍坊市工商局潍城分局曾查处一起这样的案件。  相似文献   
6.
并购裁员:企业可以为所欲为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何燕珍  赵连 《人力资源》2005,(11):20-21
解聘员工如此简单?一家中外合资大饭店,合资方分别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一家信托投资公司和一家日本株式会社.分别有40%、20%、40%的股份。大饭店于1982年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1990年初正式营业.合营期限为10年。最初的两年里.饭店经营状况良好,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不料后来企业经营走入低谷,连年亏损,到1993年4月亏损额已高达870万元人民币。  相似文献   
7.
一、筹建期间的定义 目前在企业会计制度中并没有给出筹建期间的准确定义,2003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中规定一对新办企业、单位开业之日的执行口径统一为纳税人取得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设立日期。因此,许多会计和税务人员就把筹建期间认为是办理营业执照之前的日期。笔者不同意这个说法,认为这个文件只是为了规范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所发,并不是筹建期间的定义,理由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如果筹建期间是以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结束的话,并且假设企业在筹建期间也没有发生纳税义务,按此规定是领取执照或发生纳税义务后才可以建立帐簿的,而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法中均有对筹建期间费用进行记录的要求,因此,笔者认为筹建期间的结束不是以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止,而是应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一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筹建期间的结束是以企业试生产、试营业为标志的,试生产、试营业之日与营业执照颁发之日无关。国家税务总局在2005年对所得税减免又出台了《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新办企业减免税执行起始时间的生产经营之日是指纳税人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笔者认为这也仅仅是针对所得税减免适用。在企业试生产、试营业并没有取得收入,也应该标志筹建期间的结束,企业也应该将长期待摊费用转入管理费用等科目,这在《企业会计制度》中已有明确地说明。  相似文献   
8.
刘献利 《金融博览》2005,(12):41-41
商业银行呆账形成时间长、成因复杂,核呆存在五大难题.   呆账落实难.一是从银行内部看,由于早期贷款发放程序不规范,如今无法提供完整的贷款发放和逾期催收的法律性文件.二是一些本应破产的企业改制不规范,新股东不认原来的贷款,银行债务悬空;或对资产进行重组,将无效或少量资产留在原企业,形成事实上的"空壳企业",金融债务无法落实.三是有的已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终止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及时清算、分配,有的已破产而迟迟不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无法核销.  相似文献   
9.
《工商行政管理》2014,(13):41-41
1.“三四三”轻松办理营业执照。申请人只需要通过申请名称核准、自助录入经营范围、提交申请材料“三个步骤”,提交名称核准通知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场地资料、企业章程“四份材料”,便可在“三个工作日”内领到营业执照,最快的甚至可以在申办当天领到营业执照。  相似文献   
10.
《江苏农村经济》2014,(4):11-11
近日,国务院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工商登记改革要求,公布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新的改革方案进一步放松了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降低准入门槛。除保留涉及金融、证券、保险、直销等行业的注册资本实缴制外,其他绝大多数行业的企业注册改为认缴制,不再验资和限制最低注册资本。企业也将不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年检,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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