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5篇
  免费   0篇
计划管理   1篇
综合类   2篇
经济概况   2篇
  2021年   1篇
  2013年   1篇
  2011年   2篇
  2006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1.
刑罚的种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作为补充主刑惩罚罪犯的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这些附加刑既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附加使用。从长葛市法院去年判决案件看,并处(或单处)附加刑的占很大比例,但实际执行效果欠佳。附加刑执行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罚金因犯罪分子无实际履行能力而难以落实,没收财产因犯罪分子规避法律而难以履行,剥夺政治权利因管理疏漏而导致失控。随着附加刑使用频率的大幅度提高,实践中的“空判”现象也日益严重,这种现象已经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题,已经明显削弱了刑罚的应有功能,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刑法中,对司法职务犯罪人的公职没有在刑法上予以否定,导致我国有些犯罪人在主刑执行完毕后,依然可以重新走上公职的岗位.这不仅不利于我们国家的法制建设,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司法的腐败.因此,在司法职务犯罪中运用公职否定原则,以完善我国的刑法,更好地实现我国刑罚的目的.  相似文献   
3.
没收财产刑在中国虽由来已久,但有违背刑罚的目的与功能、违背罪刑相适应的原则与误判难纠等弊端。建议在立法上将其规定为纯粹附加刑,并严格限制其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4.
附加刑数罪并罚存在合并执行理解困难、财产刑与罚金刑并罚方式混乱、财产刑漏罪与新罪时并罚必要性不明的实务困境,带来了刑事人权的破坏、司法权威的毁损以及执行不力的增加。在兼顾罪责刑相适应与刑罚人道主义的原则以及兼顾刑事法治权威与灵活高效原则下,应当明确合并执行并非仅指并科方式,在附加刑种类性质完全没有联系时指的是并科方式,在种类不同、性质相同时可以采取吸收方式,在种类相同时可以采取并科方式。灵活高效地处理附加刑的数罪并罚,有利于保护被告人及被害方的隐性人权。  相似文献   
5.
蔡霞 《特区经济》2011,(10):241-244
我国刑法对公司犯罪只规定了罚金刑一种刑罚方法,这种单一的刑罚配置不能对公司犯罪起到惩罚和教育作用。我国可以借鉴美国公司犯罪刑罚体系的做法,通过完善罚金刑,增设多种附加刑的方式,对我国公司犯罪刑罚种类作出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