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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合作经济》2003,(6):46-47
梁漱溟(1893-1988年),字寿铭,广西桂林人,1911年加入同盟会京津支部,任《民国报》编辑兼记者,后任南北统一内阁司法总长秘书,广州政治分会建设委员会主席。1929年任河南村治学院教务长。1931年创办“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任研究院建设部主任、院长。抗日战争爆发后,任最高国防参议会参议员、国民参政会参政员。1938年访问延安。1939年参与发起组织“统一建国同志会”,1941年与黄炎培等将该会改组为“中国民主政团同盟”,任中央常务委员。1947年退出民盟后,创办勉仁文学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0年初应邀来北京,后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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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梁漱溟特立独行、以圣贤自许并终为孔家张目的人格特质可窥见一种"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悲情和"我生有涯愿无尽,心期填海力移山"的豪情,这豪情与悲情使其为法治理想激情一生。文章试图以心理传记研究取向对梁漱溟人格特质的形成及其在法治思想中的角色定位予以探索,旨在关注国民人格素质及精神培养与构建和谐社会、与中国文化发展未来走向之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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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年5月4日,爱国学生示威,“火烧赵家楼”、“痛打曹汝霖”,当局拘捕学生。当时北京大学连校长蔡元培在内都在奔走要求立即释放学生。但是,时任北京大学哲学系教师的梁漱溟却在《国民公报》上发表文章说:“我的意思很平常,我愿意学生事件交付法庭处理,愿意检查厅提起公诉,审厅去审理判罪,学生去遵判服罪。……在道理上,打伤人是现行犯,……纵然曹、章罪大恶极,在罪名未成立时,他仍有他的自由。我们纵然是爱国急公的行为,也不能横行,……绝不能说我们所做的都对,就连犯法也可以使得。”梁漱溟最后建议在学生“经过审判之后,可以由司法总长呈总统特赦。一方面顾全了法律,另一方面免了几个青年受委屈”。当时的学生当然不喜欢这一言论,梁漱溟因此而收到了匿名信的警告。但由于被捕学生在5月7日即获得了释放,所以梁漱洪也就未受此番言论更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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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泉 《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2012,(9):94
我们无需过多去纠缠什么是人人都能的"随手文明",以及必须"举国关注"的"全民习礼",我们只须把它们看作为"一个体面而富有人性的社会"即可。去年十月上旬,我曾收藏过徐小平先生这样一则微博,即":读梁漱溟晚年口述,被扉页上他1917年有感于时局的一段话吸引:余以为若不办,安得有办法。如要办即刻有办法。今但决于大家之办不办,大家之中自吾曹始,吾曹之中必自我始。个个之人各有其我,即必各自其我始。我今不为,而望谁为之乎?嗟乎,吾曹不出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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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思想风气的背景正如我们已经在陈独秀激进的文章中读到的那样,在涉及西方的政治、经济、哲学、科学、伦理以及其他学科的引进与学习中,作为赛先生的科学构成了改变中国的两个重要力量——另一个是作为德先生的民主——中的一个,关于科学的思想成为新青年树立自信心的一个重要来源。这个时候,尽管没有出现专业的艺术批评家和理论家,但是,我们可以将20世纪20年代知识界关于东西方文化之间的关系的认识,和以科学为中心展开的争论以及持续的影响看成是20世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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