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晋商制度的基本模式与实现方式——自我实施与集体主义惩戒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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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燕红忠.明清晋商制度的基本模式与实现方式——自我实施与集体主义惩戒机制[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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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燕红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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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大学晋商学研究所,江西太原,03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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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近世以来的财政体系与金融发展”(编号07AJ79003); 山西省软科学项目“晋商与现代经济”(编号201004108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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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明清晋商的成功与其有效的制度安排是紧密相关的.在当时的外部制度环境和山西特定的地缘文化背景下,晋商选择了一种以地缘乡土社会网络为基础的自我实施与集体主义惩戒机制.该机制内涵于晋商经营管理与商业发展的各个层面,构成了其制度模式的基本内容与主要特征.文章认为面对我国当前经济生活中的诸多违约和信用问题,建立一种多元化的治理机制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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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明清晋商 制度安排模式 自我实施机制 集体主义惩戒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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