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顺关系 重构机制 实现我国工农业平等协调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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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勇,汪艳.理顺关系 重构机制 实现我国工农业平等协调发展[J].改革与理论,19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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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勇 汪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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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党校经济学部
(徐勇),中央党校经济学部(汪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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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问题的提出 工业与农业是社会生产的两个主要物质生产部门,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工农业协调,是指工农两大产业在不同的工业化阶段所保持的相互适应的比例配置关系,主要包括两者之间的增长速度、产业结构、产品交换及利益分配的比例关系,这是整个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关键。只有工农业的协调发展,才能为国民经济各部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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