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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衍生品的合规性与投资者适当性义务研究——基于“原油宝”事件的反思
引用本文:郑劭杰.金融衍生品的合规性与投资者适当性义务研究——基于“原油宝”事件的反思[J].投资与合作,2023(1):54-56.
作者姓名:郑劭杰
作者单位: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
摘    要:银行的场外金融衍生品依赖银行的内部审查,缺乏监管部门的事前监管,缺乏事后救济的方式和法律依据。在此情况下,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能加强资本市场风险管控,对投资者具有明显的保护作用。因此,投资者对金融衍生品投资时应当关注其风险变化,明确此类金融产品的投资风险,以免投资者适当性失效。文章通过对“原油宝”事件的反思,对金融衍生品的合规性与投资者适当性进行研究。

关 键 词:“原油宝”  金融监管  金融衍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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