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衍生品的合规性与投资者适当性义务研究——基于“原油宝”事件的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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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劭杰.金融衍生品的合规性与投资者适当性义务研究——基于“原油宝”事件的反思[J].投资与合作,2023(1):5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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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劭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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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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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银行的场外金融衍生品依赖银行的内部审查,缺乏监管部门的事前监管,缺乏事后救济的方式和法律依据。在此情况下,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能加强资本市场风险管控,对投资者具有明显的保护作用。因此,投资者对金融衍生品投资时应当关注其风险变化,明确此类金融产品的投资风险,以免投资者适当性失效。文章通过对“原油宝”事件的反思,对金融衍生品的合规性与投资者适当性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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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原油宝” 金融监管 金融衍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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