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方法 |
| |
引用本文: | 叶建芳,薄昳昀.议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方法[J].会计之友,2012(22):76-81. |
| |
作者姓名: | 叶建芳 薄昳昀 |
| |
作者单位: | 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
| |
摘 要: | 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方法主要有两种——完工确认法和完工百分比法。目前,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收入确认的规定,所有房地产企业应当使用完工确认法。然而,此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致使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报表无法真实公允地体现其实际经营状况,造成资产负债率高、业绩波动大等现象。于是,有人质疑为何不能效仿美国现行或中国香港曾经使用的完工百分比法,从而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文章针对该质疑,从会计原理和实践环境两个角度,探讨了完工百分比法在中国内地的可行性,并得到不适用的结论。同时,进一步分析了现行规定使用的完工确认法存在的缺陷,且在此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披露提出了个人建议,以期帮助减少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方面的争议和质疑,为其财务报表披露的不断完善提供参考意见。
|
关 键 词: | 房地产 收入确认 完工确认法 完工百分比法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