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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2006年7月24日 国税发[2006]111号)
摘    要: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 键 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试行办法  退税管理  国产设备  项目采购  外商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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