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2014年10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布《关于公布2015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为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2015年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比较效益、国际市场价格和粮食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15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8元,保持2014年水平不变。小麦即将开始大面积播种,各地要认真做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农民合理种植,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