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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工作要适应农村经济的新变化
引用本文:赵科.信用社工作要适应农村经济的新变化[J].中国金融,1982(1).
作者姓名:赵科
摘    要:农村实行了生产责任制以后,发展了生产力,提高了经济效益。它对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也带来了新变化,提出了新任务。一是贷款户显著增加。原先信用社只给生产队和少数贫困户贷款,实行生产责任制后,生产队、生产组、社员个人都贷款,特别是大包干和包产到户的地方,生产费贷款,生活贷款,甚至小型机械设备贷款,一家一户都成了贷款单位。比如辉南县,原来贷款单位是1,140个生产队,加上2,200个贫困户,全县贷款单位3,300个左右.实行生产责任制后,生产队、生产组和社员各家,以及重点户、专业户都贷款,使信用社的贷款单位猛增到34,600多个,比原来增加了15倍,信用社放款、收款、结算、开户的业务大大增加。二是信用社外勤业务面大、线长、工作量显著增加。过去信用员包一片,只有两、三个大队,十几个生产队,三、五、十个贫困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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