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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店弊大于利
引用本文:刘婕.夫妻店弊大于利[J].公司,2003(7).
作者姓名:刘婕
摘    要:让达·艾博拉姆是美国小企业研究专家,她认为小企业应当尽量避免以夫妻店的形式来经营。 有一对共同经营服装店的夫妻,女方负责服装设计,男方负责公司运作和销售。当两人的夫妻关系触礁时,公司因而陷入困境。这时,他们希望有人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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