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关系对收入初次分配的影响分析——以辽宁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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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萍.劳资关系对收入初次分配的影响分析——以辽宁为例[J].地方财政研究,2007(12):5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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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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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社会科学院,沈阳,11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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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民收入具有两种分配形式,一是初次分配,一是再分配。前者是指在产品和劳务的生产当中,按照各种要素主体对产出直接做出贡献的大小给予的货币报酬;后者则是在同民收入初次分配基础上,对初次分配后的同民收入进行的分配。初次分配是国民收入在国家、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分配,或者说是国民收入在政府、资本与劳动三者之间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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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初次分配 国民收入 劳资关系 辽宁 分配形式 再分配 劳务 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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