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以后,上市公司并购发展迅速,但是由于股权分置的存在,我国资本市场上的并购与成熟资本市场有很大不同,而目前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将对并购市场产生重大影响。后股权分置时期是股权分置改革开始起至全流通之前这样一段时期,其与股权分置时期最大的差异在于虽然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股票没有全流通,但是经理人员以及投资者的预期则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而导致资本市场价格体系向全流通化看齐。基于以上原因,后股权分置时期的并购将迎来一个发展的新机遇。也正是在这样的形势下,新的法律框架应运而生,7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9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收购管理办法简化了收购的审核程序、拓宽了收购方式、规范了收购过程,这为完善和活跃上市公司收购行为打下基础,也将激发更多的并购行为出现。而外资并购新规则紧随其后,8月8日六部委联合发布了修订后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自9月8日起施行,该规定第一次明确界定了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公司的行为、以股权并购的条件,为今后交换股权的支付手段开辟了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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