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宁波地方政府问责制的审计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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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荣华,何小宝.试析宁波地方政府问责制的审计监督[J].宁波经济,20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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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荣华 何小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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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浙江万里学院教授,浙江宁波315100 [2]宁波市审计局高级审计师,浙江宁波315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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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实施地方政府问责制是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需要,是建立服务型政府的需要。开展地方政府行政责任审计是落实政府问责制的重要途径,也是发挥审计监督有效性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确立宁波市各级审计机关作为审计主体,以政府责任履行情况为审计内容,采用传统和现代相结合的审计方法并出具审计报告,是开展政府行政责任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地方政府须出台相应的规定和政策,以保障政府问责制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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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问责制 审计监督 行政责任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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