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09至2010年度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表彰和宣传一批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以总结和弘扬近年来质量工作取得的成绩,树立质量先进典型,开创质量发展的新局面。该《通知》从表彰范围和对象、推荐条件、奖励办法、工作程序和要求、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评比原则、措施和要求。全面理解这一活动实质内容,对于做好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确保表彰公开、公正、公平,至关重要。为此,本刊特对表彰的具体内容以问答形式解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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