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人才培养校企工学合作模式中各相关方的责权利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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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承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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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广西 南宁 53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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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文章是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基于利益相关关系的高职教育校企工学融合长效机制创新研究》(编号2011C0174)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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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高职院校、学生、企业、政府等是校企工学合作的直接相关方。如果各相关方的责权不清、职责不明、利益难保,就难以调动其积极性。因此要使校企工学合作能够长效运作下去,必须明确直接相关方的责权利,确保其责权对等、利益有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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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校企工学合作 相关方 责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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