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务派遣工工会经费收缴情况的调查 |
| |
引用本文: | 顾军明,张锦.对劳务派遣工工会经费收缴情况的调查[J].中国工会财会,2011(2):38-39. |
| |
作者姓名: | 顾军明 张锦 |
| |
作者单位: | 湖北省十堰市国家税务局; |
| |
摘 要: | 2008年,伴随着新的《劳动合同法》的全面实施,一种新的用工方式——劳务派遣在神州大地上正式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地位。所谓劳务派遣在我国又称为劳动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劳务公司)与派遣劳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而后将劳动者派遣到要派机构(实际用工单位),在实际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
|
关 键 词: | 劳务派遣 工会经费收缴 《劳动合同法》 调查 用工单位 2008年 法律形式 用工方式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