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实践考察、困境缘由与规范进路北大核心 |
| |
引用本文: | 邹焕聪.跨区域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实践考察、困境缘由与规范进路北大核心[J].征信,2023(2):40-48. |
| |
作者姓名: | 邹焕聪 |
| |
作者单位: | 1.南京工业大学法政学院211816; |
| |
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8BFX055);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2018SJZDI035)。 |
| |
摘 要: | 跨区域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已在实践中成功实施,但还存在行政性联合惩戒措施清单不明、对接与联结机制不完善、跨部门跨区域联动不畅以及政社合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究其缘由,主要是跨区域联合惩戒的法制供给不足、性质与功能存有争议、信用一体化机制发展不均衡以及类型化合作规制不力。为规范跨区域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的实施,需以法治原理为逻辑,健全跨区域行政性联合惩戒措施的行为模式与清单体系;以合理行政为原则,建立跨区域行政性联合惩戒措施的联结与对接机制;以部门联合为模式,构建跨区域联合惩戒的强制性措施和推荐性措施;以合作治理为取向,对跨区域行政性、非行政性联合惩戒措施实行公私合作。
|
关 键 词: | 失信联合惩戒 跨区域联合惩戒措施 行政法定 行政适当 府际合作 公私合作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