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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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无.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46号[J].环境经济,2005(B11):3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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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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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海关总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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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环保总局的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审批工作与海关电子口岸将于2005年10月1日正式联网运行,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启用新版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的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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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海关总署 公告 有毒化学品 国家环保总局 电子口岸 审批工作 环境管理 进出口 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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